本報北京1月23日訊 記者李松 因質疑360瀏覽器的安全性,方舟子和360公司董事長周鴻禕在微博上引發一場“口水戰”,後方舟子以周鴻禕涉嫌侵犯自己名譽權為由,將其訴至法院。記者今天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法院一審認定周鴻禕侵權,判決周鴻禕賠償方舟子公證費1000元。
  2012年10月,方舟子發表微博,稱360收集用戶隱私信息,並稱要警惕做“流氓軟件”起來的人搞出來的東西。周鴻禕也先後7次發微博回應。法院認為,360瀏覽器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關係到消費者安全與隱私,值得所有消費者探討。周鴻禕回應內容應圍繞是否存在質疑中所稱問題等,而不是直接對方舟子本人進行攻擊。訴訟中,周鴻禕未能就其發言所稱事實提供證據,故法院認為周鴻禕言論構成侵權。其間,周鴻禕主動刪除7條微博,併在法庭上賠禮道歉,主動消除侵權後果並承擔責任。法院認為周鴻禕侵權行為已不存在,故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微博對陣方舟子訴周鴻禕侵權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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