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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丁菲菲 實習生 王海萍《中國青年報》(2014年09月05日07版)
  廣東、湖北6個市州的初一新生,大概不會想到,就在等待開學的這幾天,他們的教材選用已經經歷了一場風波。
  以初中英語教材為例,這幾年用的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版本(以下簡稱“仁愛版”),現在變為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以下簡稱“人教版”)。在這6個地級市被教育部點名糾正後,仍有5個市州使用人教版英文教材,孝感市則堅持使用人教版化學教材。在陽新縣,已經發到學生手中的人教版英語教材,近日又換成了仁愛版。
  “一波三折”的換教材風波
  8月12日,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以下簡稱“仁愛所”)向教育部舉報,廣東省河源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6市州教育局不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擅自更換教材。
  仁愛所是一家教育部批准的擁有中小學教材編寫資格的民營教育研究機構,創辦於1992年,已經編寫了通過教育部審查的英語、化學、地理等3科教材。
  在這次教材更換涉及的兩省6市州中,廣東省清遠市、河源市,湖北省恩施州、隨州市、黃石市陽新縣均將初一新生的英語教材版本換為人教版。此外,在清遠市教育局給出的教材選用結果公示中,除去初中英語一項,還涉及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小學英語、高中英語共6個調整學科,均更換為人教版。
  在廣東省河源市,7月8日,河源市教育局貼出教材選用結果公示,公示稱:“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初中英語教材版本進行重新評審。專家評審及投票決定,河源市2014初中英語教材推薦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語教材。”
  仁愛所舉報稱,更換教材未通過教材選用委員會,並請外地專家評審如何選用本地教材,很荒唐。
  教育部的有關文件顯示,“地市教育部門應成立教材選用委員會,負責教材選用工作。教材選用委員會應由骨幹教師、校長、學生家長代表及教育行政和教研人員組成。教材選用委員的成員要具有高級教師職務,在本地區有一定知名度,能秉公辦事,且與教材編寫、發行無任何關聯”。
  廣東省教育廳的答覆則證實了河源市教育局更換教材的違規事實,廣東省教育廳核實稱:“河源市教育局黨組會決定2014年對本市英語教材進行重新評審,未經該市教材選用委員會進行評選,另行聘請異地教師為該市學校評選教材。”
  8月19日,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發函通知廣東省教育廳,要求河源市教育局對違規事實予以糾正。
  8月20日,河源市教育局貼出一紙通告——“關於調整河源市中小學教材選用委員會成員的公示”。名單共33人,其中英語教師4人。
  8月25日,河源市教育局貼出“關於選用初中英語教材版本的公示”通知,通知稱,“中小學教材委員會組織本地專家對初中英語教材進行重新評審”,投票結果是選用人教版英語教材。
  清遠市也經歷了一場換教材風波。
  7月3日,清遠市教育局貼出“2014秋季中小學教材選用情況”公示,包括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小學英語、初中英語、高中英語5個被調整學段,每一學段共9名評委,全部替換為人教版教材,除高中英語外,各學段參會人員全票通過。
  一名參會的教研員告訴記者,對於這次教材選用會,“領導讓去參加就參加了”。
  清遠市教育局對於此次教材更換給出的解釋是,“按市政府關於廣清一體化的戰略要求,我們計劃教材將分步實現與廣州的對接”。但據瞭解,廣州市小學英語教材使用的是科學教育出版社版本,初中英語則是上海教育出版社版本。
  據記者手中的一份清遠市政府2013年6月21日“市中心區域學校佈局調整工作會議紀要”顯示,會議議定,“請市教育局抓緊研究與廣州市教材一體化的問題,從今年秋季開學起,以清城區為試點,實現與廣州市教材的一體化”。
  而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教材選用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工作,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教材選用工作。”
  8月28日,教育部發函廣東省教育廳,要求清遠市糾正。
  28日晚,接到教育部函文後,仁愛所連夜派車運送教材前往廣東省。“我們已在新華書店倉庫前停留兩夜,廣東出版集團也已電話通知同意接受河源市、清遠市七年級上冊英語教材。”仁愛所負責人說。
  隨州市、恩施州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均表示,更換教材是經過教材選用委員會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更換的。至於公示,“教育部門沒要求網上公示,我們是在教育局大廳里公示的,結果已經備案。”恩施州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說。隨州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也表示結果已經過公示。
  參與孝感市教材選用會議的一名教研人員表示:“公示結果大概掛在教育局大廳里。”對於是否有反對意見,結果是否有變動則回答不清楚。另一名與會的人員則直接表示:“結果是領導的事,你不要問我。”
  對於英語教材更換一事,陽新縣排市中學的一位老師表示對此並不知情,並告訴記者,縣教育局之前確實在學校做過調研,“我記得當時對人教和仁愛兩個版本的支持率是一半對一半吧。我們在使用仁愛版之前用的就是人教版”。陽新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的負責人表示,“時間緊,我們沒把結果公示”。該負責人還透露,這次更換教材是源於4年前黃石市教育局對陽新縣使用“仁愛”版教材的試點沒有通過驗收,“聽說當時是(黃石)市裡的意思”。黃石市教育局則表示知曉陽新縣教材更換一事。
  對於黃石、恩施、隨州、孝感4地教材更換,湖北省教育廳稱,“這4地的教材選用結果沒有報省教育廳備案,黃石市陽新縣以縣為單位選用教材”。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教材選用委員會選用的結果應予以公示,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從2005年秋季開始,教材的選用工作要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以(地)市為單位進行”。
  8月28日,教育部發函,認為以上4市州違規,要求糾正。
  8月30日,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已向仁愛所發送訂貨單。
  違規更換教材不斷的背後
  2010年,安徽省滁州等五地市中途更換學生教材版本引發爭議。
  2011年,黑龍江省綏化等三市多年使用未獲批教材、行政干預教材選用。
  2013年,海南省教育廳和廣東省江門市教育局違規更換中小學教材版本被教育部連夜叫停。
  教材更換風波不斷源於中國教育部於2001年啟動的教材多元化改革。
  當年6月,教育部發佈《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放開了全國所有出版單位、個人、團體對中小學教材的編寫權。獲得教育部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的教材,即可出版投入使用,從而打破了全國教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壟斷格局。
  此後,教育部辦公廳每年發佈審定通過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教學用書目錄。由仁愛所編寫的供七年級至九年級學生使用的英語義務教育教科書即收入在此目錄中。
  2007年,廣東省教育廳核定仁愛所編寫的英語教材作為江門市、肇慶市、清遠市、揭陽市、雲浮市和河源市等6個城市的指定教材。
  2004年,仁愛所編寫的教材開始進入湖北省。2010年,湖北省恩施州隨州市、荊州市、孝感市、咸寧市、潛江市和黃石市陽新縣6市州1縣使用仁愛版教材。
  對於此次更換教材事件,人教社表示有所瞭解,但地方教材選用的具體決策他們不清楚。“地方教材選用,人教社自己不會去干涉。不過負責片區的員工會做一些宣傳推廣。”人教社回應說,“教材選用還是以地市為主,組織班子選定,選完以後,方案要報省里批准後,向當地新華書店訂閱,然後由新華書店報出版社,具體的選用過程出版社不清楚。”
  據瞭解,在義務教育階段,人教社的全國教材覆蓋率在50%以上,高中階段在60%以上。
  “為什麼更換後得到使用的教材都是出版集團‘租型’教材,而且基本都是人民教育出版社?”仁愛所負責人提出質疑,“‘租型’教材的地方出版集團在無任何創造性勞動、無需承擔任何風險的前提下即可獲取大約出版總利潤的90%,這是赤裸裸的強盜行為”。
  在2001年之前,人民教育出版社編寫的教材是國家唯一指定使用的教材。當時由於物流和生產能力所限,為了保障每年9月開學能拿到書,人民教育出版社會將教材的膠片“租型”給各省新聞出版部門,新聞出版集團則委托地方出版社印刷,由新華書店獨家配送。而各省新聞部門只需按照教材總碼洋的3%到4%向人教社支付“租型”費。這就是所謂的“租型”教材。
  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廣東省的唯一代理單位是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於2009年12月28日工商註冊成立,是廣東省出版集團以主要經營性資產和業務發起設立的股份制公司。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2008年頒發的一份文件還明文規定:“2008年秋季至2009年春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免費課本的選用和政府採購工作,由廣東省出版集團有限公司承擔和統一供應。”隨後,廣東省教育廳代表省政府與廣東出版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材政府採購合同書》,由廣東省出版集團統一供應政府採購的免費教材。
  在湖北省2014年免費教科書招標公告中,“擬採用單一來源採購方式。2014年秋季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 ,由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統一供應”。湖北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是湖北長江出版集團的全資子公司。
  然而教材編寫開放後,地方出版集團希望保留這種計劃經濟時代的“租型”,但新加入的出版社由於教材的編寫投入都是自己出錢,往往不願意“租型”。
  在廣西教育廳2007年的(8號)文件也可見“租型”教材的強勢地位。該文件稱:“根據自治區領導的指示,要使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課標實驗教材在廣西的市場份額接近或達到50%,以確保廣西出版總社繼續獲得人教版教材租型權。”
  監督卻沒有處罰,違規也就屢禁不止
  “出現非正常更換教材,最核心原因是存在利益鏈條。其次是管理機制、監督機制、懲罰機制不完善。”教育部西南基礎教育課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周安平說。
  作為多年研究教育政策的學者,周安平認為用外地專家評審本地教材說不通。“理想的情況是,國家制定政策標準,市一級作為選擇主體,省里進行一個宏觀調控。”周安平說,“最好是有一個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第一層省一級、地市一級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第二層就是通過紀委來監督,第三層違規違法就是司法管理。從行政管理、紀檢管理、司法管理來監督,違反了哪一方面就按哪方面的規定處理。”
  出版社的一位資深人士認為,當前的中小學教材市場亂象源於教育部門的規章不夠細,操作性不強。“當前的中小學教材選用,說到底是地市有建議權,省廳有決定權。但是怎麼建議,建議選誰,這裡操作空間大。另外,教材編寫資質放開後,市場的力量也進來了。行政、市場兩種力量都起作用”。
  目前,我國教科書的選用工作所依據的是教育部辦公廳2005年2月2日下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課程標準試驗教材選用工作的通知》。
  前述關於教材選用要成立選用委員會、結果公示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均出於此。但是,該規定並未對違規的處罰作出實質性規定,僅在第六條寫明:“教材選用是一項業務性很強的工作,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干預教材選用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地(市)教材選用工作進行監督,要設立投訴和舉報電話、信箱等,接受社會監督,及時糾正和處理教材選用工作中的問題。”
  這次廣東、湖北被舉報違規更換教材後,教育部要求糾正。此前海南、江門被曝出更換教材後,教育部也只是發文責令進行整改。
  “現在的教材選用辦法缺少實質性的監督、問責手段。”周安平說,“建議教材選用委員會中有紀檢部門,這樣就會知道程序合不合規,換教材的理由是不是充分。”  (原標題:教材更換背後的利益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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